爛政府、爛政府、爛政府
以台北之眼看天下、以政客之眼看天下、以財團之眼看天下
4000萬的門檻理由為何,這個不說清楚, 就送大法官釋憲
30%或17%是重稅?
先回頭看一件事, "土地漲~~價~~歸~~公" 這是大家必須要大的共識,如果沒這共識,土地變貴後的獲利是落入財團手中。
這幾年土地上漲的程度, 大家有目共睹; 就算土地公告現值"不斷"貼近於市價, 但是別忘了土增稅是減半徵收, 最低來到20%,建商、仲介、投資客都說土地變貴,但變貴不是靠他們那張嘴變貴,是政府的稅金砸下去開發來的。
另一方面,房屋本身有耐用年限問題, 就算是新屋, 一經使用入住便成為舊屋;若是投資客稍加裝璜一翻,獲利頂多裝璜費的1成。
回過頭來談稅率,如果漲價歸公是大家認同的方向, 那應該為買賣土地獲利課一固定的稅, 不需要太狠毒到百分百(100%), 但至少要80%(留給立委砍);然後房屋部分因為持有時間增長,價值隨之遞減,我的概念是將房屋視為車子, 落地打8折不過分吧,不過還是要看車子的結構,結構好,折舊的速度比較慢,因此需要訂定房子的"累進"折舊率。
但既然房地稅要合一,那總要給房子、土地一個比例,大部分房地比為3:7 ,這部分還可以再商量,但成交價中土地的比重一定比較多。
綜上所述, 稅率的制定應該是透過簡單的公式,跟公開的折舊率可以算出稅率來,
預售屋或新屋3個月內(考慮投資客裝璜美化)
(土)80%*0.7+(新屋)100%*0.3=86%
第1年處份的話就是(土)80%*0.7+(1年屋)(100%-20%)*0.3=80%
第2年處份的話就是(土)80%*0.7+(2年屋)(100%-22%)*0.3=79.4%
第3年處份的話就是(土)80%*0.7+(3年屋)(100%-24%)*0.3=78.8%
第4年處份的話就是(土)80%*0.7+(4年屋)(100%-26%)*0.3=78.2%
第5年處份的話就是(土)80%*0.7+(5年屋)(100%-28%)*0.3=77.6%
第10年處份的話可以考慮獎勵長期持有就是(土)(80%-10%)*0.7+(10年屋)(100%-40%)*0.3=67%
透過這簡單公式,(本次買賣價格-前次買賣價格-規費、除了房地合一稅其他的稅費、契稅、仲介費)*房地合一稅率
大家會覺得是重稅嗎? 但民生必需品是用來給大家有殼住的, 不是用來炒的, 課以重稅 才能喝阻炒樓歪風;而且我不覺得這樣對投資客有偏頗,因為預售屋買賣扣掉税率,他還是有賺20%,這樣不好嗎?
如果是建商屯土地,然後炒高土地價值,那地價稅就是讓他繳到哇哇叫!!! 加速他們釋出土地開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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