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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管委會討論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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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1 【情報】千金買屋、萬金買鄰 億金買管委會 發表日期:2014-12-22 15:49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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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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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委半夜按門鈴 破口大罵要他別找碴

陳先生嘆氣道,人家說千金買屋、萬金買鄰,他覺得應該要再加上一句“億金買管委會”。由於陳先生房子位於2樓,一樓剛好是大樓車庫出入口,每當有車輛進出時,車庫鐵捲門就會發出尖銳刺耳、轟轟作響的聲音,陳先生才搬進去2天就受不了,趕緊向警衛及管委會反應,沒想到管委會的總幹事非但不解決問題,還冷言冷語說他自己太怕吵,太神經質,主委甚至半夜來他家按門鈴,大罵他沒事別再找管委會麻煩。當晚,陳先生氣得整晚都沒睡,覺得管委會未免也欺人太甚。

【買屋血淚史】遇上流氓管委會 ! 被打到鼻青臉腫也要抗爭到底由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84年頒佈的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”具有法律效力,從網站上便可下載所有內容。

總幹事耍流氓 管理費硬從70升到200

但想說自己是新住戶,一切以和為貴,陳先生決定暫時吞下這口氣,。本以為從此可以安心過日子,沒想到,去繳交管理費時,總幹事說每戶每坪管理費是200元,陳先生說,前屋主明明告訴他是每坪70元,不料總幹事突然怒斥他是想耍賴不繳管理費,要將他列為黑名單,貼在公佈欄。

【買屋血淚史】遇上流氓管委會 ! 被打到鼻青臉腫也要抗爭到底中大型社區住宅,因為管理費及公基金金額龐大,管委會的管理運作相當重要。

為此,陳先生氣得直發抖,詢問鄰居之後才得知,他們的管委會長期被幾個住戶把持,大樓的財務帳目不清,公基金存款竟然是零,很多公共設施壞掉都沒維修。主委等人有黑道背景,只要有住戶質疑或抗爭,總會莫名其妙在外面路上被陌生黑衣人揍一頓,但又苦無證據指控管委會,所以大家都敢怒不敢言。

【買屋血淚史】遇上流氓管委會 ! 被打到鼻青臉腫也要抗爭到底舊公寓因為戶數少,公共區域小,通常沒有成立管委會。

花錢找人修理鐵捲門 還被警衛趕走

每天被吵到身心俱疲的陳先生,也害怕惹上黑道,心想乾脆自己花錢找人修理車庫鐵捲門,但找來的工人卻被警衛趕走,為此,陳先生忍不住跟警衛大吵一架,卻從此被列為黑名單,警衛一見到陳先生一家人,態度都很兇惡,主委和總幹事看到他,就破口大罵他想耍賴不繳管理費。

【買屋血淚史】遇上流氓管委會 ! 被打到鼻青臉腫也要抗爭到底公共區域管理得是否良善,可看出管委會運作是否良好。

寄發存證信函 竟被黑衣人打到鼻青臉腫

陳先生天天輾轉難眠,想到住在家裡不得安寧,進出家大門又飽受驚嚇,又很害怕半夜會有人再來按他家門鈴破口大罵。他愈想愈難過,“家,應該是每個人最有安全感的保壘,不是嗎?怎麼我像住在猛獸叢林裡一樣?”他心想,應該要勇敢抵抗,而且要長期抗戰。很快的,他就另外租房子安置家人,只剩自己住在新房子裡,先寄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,要他們限期改善公共設施。結果,存證信函寄出沒幾天,他竟然在上班途中被不知名的黑衣人打得鼻青臉腫,右手還骨折,報警、調閱監視器、驗了傷,卻是抓不到人。

【買屋血淚史】遇上流氓管委會 ! 被打到鼻青臉腫也要抗爭到底陳先生表示,遇到不好的管委會,住戶們應該團結勇敢對抗。

後來陳先生偷偷錄影蒐證,他先錄到自己每天進出大門時,警衛總是怒視他、嘴巴唸唸有詞像是在罵他的畫面;另外,有一天遇到主委和總幹事,兩人又怒目瞪視他,他知道機會來了,便問他們兩人是否知道自己被黑衣人打的事情,沒想到主委和總幹事立刻爭相飆他髒話,主委還恐嚇他出門要小心被打死,上回沒被打死算他命大,誰叫他竟然敢寄存證信函給管委會,邊說還邊舉起拳頭作勢要揍他。

打電話報警 主委猙獰面目全都露

陳先生立刻打電話報警,警察趕到現場,主委、總幹事和警衛口徑一致,說是陳先生在恐嚇全部的人,殊不知,他們剛才猙獰惡霸的行徑全被錄下來了。警察看到錄影畫面之後,將主委、總幹事和警衛都帶回警察局,訊後依恐嚇罪名送辦。

遲來的正義 重新成立管委會

隔天,很多住戶都知道這件事,紛紛向陳先生道賀,說他們之前受了很多委屈,卻不知該如何處理,陳先生趁勝追擊,結合大部份住戶,先繳出一筆公基金,透過法定程序成立新管委會,聘請新的保全公司,重新運作大樓公共事務。而舊的管委會,則因為主委和總幹事被控告恐嚇罪,其他委員見大勢已去,決定放棄權利,陳先生很開心,大樓終於有了正軌的運作。

血淚建議:購買房屋時,多多打聽可打聽社區管委會是否建全,有無糾紛

中大型社區的住宅,由於住戶繳交的管理費及公基金金額龐大,容易引起有心人士覬睮,可向當地派出所詢問,社區內是否有任何刑事糾紛,簽約前可要求查看該大樓管理公約。最重要的是,每個人應該要熱心參與大樓事務,以免被有心人把持。

若是像陳先生購買後才發現管委會問題重重,幾乎都得走法律途徑。民國84年由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頒佈的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”,針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何產生及運作均有明確的規定,並且具有法律效力。遇到惡質管委會,最好先針對其不法情事進行蒐證,再結合住戶的力量,可以多數住戶開會表決,先要求解散舊有管委會,另行組成新的管委會,並致鄉鎮區公所核備。若財力足夠,可聘請律師打官司,若財力不足,民間也有一些機構提供免費法律諮詢;此外,打官司曠日費時,建議有糾紛,先上調解委員會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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